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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煤矿以需定产!严禁向煤矿下达超法定生产能力的生产经营指标

  • 发布人:中煤集团
  • 发布时间: 2020-04-20
  • 浏览次数:58次

4月16日,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发布了《关于密切关注区域产量超需求释放科学有效组织煤炭产销的函》。

据榆林煤炭交易中心分析,从整个文件内容来看,意思是各煤矿需根据需求调整煤炭产量计划,以需定产,避免煤炭过剩造成煤价大幅下行。

而避免煤炭产能过剩的方式是煤矿适当停产加强安全自检、按需生产,先消化库存、降低煤矿工人的工作强度、不以煤炭产量的增长作为硬性考核指标。整体理解为,煤矿需要减量生产,开始保煤价。

通知重要内容:

一、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严禁向煤矿下达超法定生产能力的生产经营指标,科学确定正常生产的冲击地压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强度,重新确定“两类”煤矿的生产能力,并对违规核增产能项目进行清理。确保煤矿安全投入,加强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引导企业有序组织生产。建议统筹分析煤炭上下游复工情况,引到煤炭企业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煤炭产量计划,科学确定采掘关系,合理安排生产、检修、职工培训时间,降低生产强度,以需定产,逐步消化煤炭库存。

三、适时调整煤炭企业考核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煤炭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企业考核机制,不以煤炭产量的增长作为硬性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