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煤炭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疫情防控,抓好复工复产。
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1月31日全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督促辖区内煤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煤炭生产工作,强化内部管理,维护职工健康,保障煤炭稳定供应。要充分发挥露天矿安全保障程度高、生产系统调节能力强的特点,努力做到满负荷生产。
春节假期停产煤矿要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在复产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要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休假人员返岗,具备条件后及时复工复产。企业要合理优化岗位配置,最大限度发挥人员效用,保障复工复产进度。